委託拍賣詳情
公開拍賣被視為一種最公開、最公平、最公正及最有效的一種銷售方式。中原拍賣部是中原工商舖於2017年成立的一個新架構,為物業市場提供一個專責拍賣本港所有工業、商業及零售舖位物業的平台。我們專誠為銀主、業主、信託人等提供拍賣服務。我們會為拍賣的物業展開全面而廣泛的宣傳和推廣工作, 吸引買家在拍賣場上爭相出價競投,為賣方爭取最佳的價格出售其物業,並為所有潛在買方尋覓心儀物業,達至雙贏局面。

我們提供的服務和收費簡介如下:
01
接受拍賣委託 我們會擬定拍賣日期,供委託人選擇。委託人應於拍賣日三星期前提交物業清單,我們將按有關物業的市場情況提供意見,供委託人參考和訂定個別物業的拍賣開價和底價,並簽訂拍賣委託書。由委託拍賣日起至拍賣日後一個月止為獨家代理期。其後,我們的專業人員將負責物業的查冊、草擬拍賣章程並提交委託人的代表律師核定,以及安排拍賣物業的宣傳聯繫和促銷工作。
02
拍賣前的宣傳 約於拍賣日前兩星期開展宣傳攻勢,包括:
  • 刊登廣告於經濟日報、星島日報等報章;
  • 派發傳單、張貼告示和海報;及
  • 分派我們龐大之中原工商舖營業及銷售團隊專職負責推售每個物業。
03
市場反應回饋 約於拍賣日前三天,我們會召集中原工商舖營業及銷售團隊總結宣傳效果和收集市場反應。並將情況向委託人匯報,供其參考以確定或調整拍賣底價。
04
拍賣及其場地 拍賣場地定於中原地產集團旗下之銅鑼灣中原薈。拍賣現場的安排如下:
  • 展示拍賣物業的照片、圖則和有關資料;及
  • 現場派發拍賣物業清單和拍賣章程。
05
拍賣標準收費 下列收費已包括物業查冊、刊登報章廣告、派發傳單、張貼告示和海報、印發拍賣章程和租用拍賣場地等費用。
  • 拍賣費:每項物業計收港幣5,000元正;及佣金:物業拍賣成功或在獨家代理期內售出,按成交價計收取1% (每項物業計,最低收 港幣10,000元正)。
06
延續及跟進服務 未能於拍賣會場售出之物業,我們可繼續為委託人跟進,如:
  • 再次安排拍賣;
  • 繼續聯繫曾參與競投的客戶,推動成交;及
  • 轉介客戶至我們龐大之中原工商舖營業及銷售團隊,為客戶提供全面之跟進和銷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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